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检察听证工作,推动司法办案中矛盾有效化解,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经相关程序审定,选任张春梅等18名同志为剑川县人民检察院第二届听证员。现将经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听证员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
第二届听证员人选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单位
姓名
备注
1
剑川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张春梅
2
杨顺琴
政协委员
3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施力
人大代表
4
剑川县人大常委会预工委
黄桂芬
5
剑川县职业高级中学
黄娇娇
6
剑川县第一中学
羊晓红
7
剑川县自然资源局
李明
8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剑川分局
胡立武
9
剑川县妇女联合会
赵树瑛
10
剑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陈继文
11
剑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段忠建
12
剑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段庶
13
云南展腾(剑川)律师事务所
王炫杰
人民监督员
14
剑川县金华镇金星村委会
杨德宝
15
剑川县沙溪镇长乐村委会
张雄
16
剑川县甸南镇龙门村委会
李泰松
17
剑川县甸南镇玉华村委会
罗继武
18
剑川县林业和草原局审批股
杨炳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