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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组织开展“剑湖先锋”示范联创联建活动
时间:2024-09-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两个功能”,充分发挥“两个作用”,积极构建“组织互联、党员互动、资源互享、工作互通”的抓党建促剑湖保护治理工作格局,推动“剑湖先锋”示范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形成全民参与剑湖保护治理的良好局面。近日,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协同剑川农村商业银行党支部和甸南镇玉华村党总支,在剑川县甸南镇玉华村,联合开展“剑湖先锋”联创联建活动。


剑川县人民检察院作为县级部门挂包剑湖流域重点村环境卫生责任单位,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和领导核心作用,担当玉华水库保护治理责任,引导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剑湖保护实践活动中,扎实开展责任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按照“思想联动,形成共识;组织联建,激发活力;队伍联管,彰显作用;活动联办,提升质效;要事联议,形成合力”工作要求,建立联席会议共商机制;建立主题党日活动轮值制,制定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列出《2024年“剑湖先锋”示范创建联创联建主题党日活动轮值制安排表》,并明确了策划和召集组织职责。

在剑川县甸南镇玉华村民委员会,以院坝会形式,由剑川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书记杨锐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接着,全体与会党员到玉华水库责任区开展“爱湖护湖先锋在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对责任区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同时,教育引导周边村社群众,积极投身剑湖保护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共同维护,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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